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 盤活資金近1700億元
發布時間:
2017-02-14 19:37
記者從住房城鄉建設部1月22日召開的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自2016年6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來,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創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種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建筑業企業使用銀行保函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近1200億元,盤活了企業流動資金。各地累計退還建筑業企業各類保證金496.5億元。其中,應取消的保證金280.8億元;逾期或超額收取的投標、履約、工程質量、農民工工資4類保證金共計215.7億元。
據介紹,為推進簡政放權、切實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除投標、履約、工程質量、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對取消的保證金,于2016年年底前退還相關企業;完善保證金管理制度,嚴禁新設保證金項目,健全誠信體系等。
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對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作出全面部署。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的原則開展清查,確保按時返還。
自2016年8月起,住房城鄉建設部每月定期通報各地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進展,點名批評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時間表,制訂有針對性的措施,建立臺賬,落實責任人,明確職責,確保2016年年底前按期完成任務。2016年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四川、江蘇、上海等8省市開展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專項督察,督促各地加快工作進度,完善保證金管理制度,保證政策落實。
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修訂出臺了《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明確了保證金的收取、返還、保函替代等要求。
經過近半年的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減輕了建筑業企業負擔,激發了市場活力,對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據北京市城建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集團共收到返還的各類保證金7.2億元,共繳納各類保證金60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其中,以銀行保函的形式繳納14.4億元,所占比例為24%。天津市建工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天津市實施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于促進誠信企業經營起到了積極的示范引領作用,為今后的發展創造了條件。目前,該公司共收到返還的10余項保證金4億元。(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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