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加強當前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時間:
2013-10-30 19:41
海建管[2013]31號
各公司、機關各科(部)室、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近期縣主要領導關于做好建筑安全生產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提高我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我縣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發展,現就加強當前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實施。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要牢固樹立作業人員“零違章”、工程實體“零隱患”、工程項目“零死亡”的“三零”安全管理理念,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同時建筑業企業要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強化安全管理職責,監理企業要熟練掌握建筑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嚴格依法、依規實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
二、嚴格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責任。建筑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掌握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要落實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加強對在建工程的安全檢查,及時解決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要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落實力度,真正做到獎優罰劣、獎懲兌現。
三、強化企業安全機構建設。建筑施工企業應按要求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特級資質企業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企業不少于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并配置土建、電氣、機械等專業專職安全人員。要將具備較強業務素質、專業知識和良好職業道德的人員充實到安全生產管理隊伍中來,企業應逐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待遇,以此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要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制和問責追究制,確保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同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實行過程與結果進行考核。
四、強化施工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企業要切實加強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筑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抽查,每月至少帶隊組織一次對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和整改回復。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至少對所管理的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工程項目要有建筑業企業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監理負責人在施工現場帶班,并與施工人員同時上班、同時下班。對無負責人帶班或擅自脫崗的,要對有關負責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負責人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落實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制度,繼續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業企業要嚴格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程序,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必須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未經論證通過的,不得組織實施。要繼續開展好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等為重點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予以消除,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負責人要親臨施工現場,掛牌監督整改,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確保安全隱患消除后再繼續施工。對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隱患整改以及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追究企業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按照有關規定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方可從事相關建筑活動。項目負責人應當持有本單位相應國家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依法經過專門的專業技術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作業。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筑施工企業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該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建設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業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認可。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書面告知作業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保證作業人員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凡存在項目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不經教育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項目,依法暫停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定期對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安全監理人員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范,具備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能力。
七、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力度。 一要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力度,凡在1年內,同一企業同一項目被兩次責令停止施工的;同一企業在我縣轄區內三個項目被責令停止施工的;施工企業承建工程經責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應根據情節依法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證;二要加強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要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將安全生產作為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我縣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市場和現場的聯動,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一項重要的審核指標,確保只有真正符合條件的企業才能進入市場。要加大建筑市場清出力度,強化對企業落實安全責任情況動態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誠信度不高、信譽不好的企業要堅決取消市場準入資格。三要嚴肅查處生產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造成事故和人員傷亡的,以及有瞞報事故惡劣情節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加大對事故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力度。
海安縣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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